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同志,春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了便于大家了解今年征兵*策,及时报名应征,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征兵对象及时间安排
男青年:以本科、大专(含高职高专)、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为主体,重点做好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征集工作,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时间安排:2月2日前为报名阶段,2月3日-20日组织体检和*治考核,3月初审批定兵,3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3月31日完成征兵。
二、应征青年入伍的基本条件及征集办法
年龄条件:
男青年:年年满17-22周岁(年1月1日-年6月30日间出生)。初中毕业生为18-20周岁;高中(中职)毕业生为17-22周岁;大学在校生(新生)为17-22周岁,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17-24周岁。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大学应届毕业生(含在校生、新生)为17-22周岁(年1月1日-年6月30日间出生)。
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为厘米及以上,女青年为厘米及以上。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身体其他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治条件:应征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其他*治条件,按照《征兵*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取得当地居住证三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新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区)人民*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入伍时间统一为年3月1日,新兵的兵龄一律从3月1日起算。
三、男青年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参加兵役登记及报名:
①2月2日前,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