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编剧高满堂的新作《老中医》日前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完了,但其反响似乎不如之前的《闯关东》那么叫好一片;前者在历史细节、人文风俗和人物塑造方面远不如后者那么考究、雕琢的精细,说句尖酸刻薄的话,更像是一部专为陈宝国父子量身打造的应景之作。窃以为,兴许,至少在如下几处的处理上是有瑕疵的:
1、“高大全”的翁泉海魁梧、骨感但似乎并不丰满
看得出翁泉海是编剧集宅心仁厚、医德高尚、医术精湛于一身的“完人”,但剧情苍白,底蕴不足、说服力不强,却是有某些*治化、标签化的痕迹,人物刻画苍白、血肉不丰满、没有厚度,思想深度不够,有一些场景的发展过于牵强,恐不能不说是其“致命的硬伤”:
剧情的时代特征不明显,多把场景限定在和各个具体病患的诊疗过程中,并无多少社会风云世态炎凉的铺陈,但14集(后)翁泉海携领“朋友”老沙和两弟子(来了和斧子)义无反顾地下矿区主动救治霍乱矿工一场(戏)却出人意料地突出了他仗义揭露“矿上管事”和黑心大夫们不顾矿工死活、沆瀣一气大发灾难之财的见义勇为事迹。
此剧情“匡时救国”的*治韵味浓厚,但此义举可惜缺乏和一位深谙“儒学”教化、谨遵千百年来传承的医者“济世救民”老中医道德原则和人性的必然关联,显得突兀和生硬。。。。
再者,一位学贯古今中医鸿篇巨制、捻熟“得理让人”之道、宽以待人的中医巨擘翁泉海,窃以为,应该是一位慈眉善目的仁者;著名演员陈宝国双目炯炯有神、天生就透着一股“凶相”,其强势、咄咄逼人的言语腔调和举止气度和观众心目中的剧本原型应该是有不小差距的。
甚者,剧中翁泉海的衣着似乎更难让人信服。
i)犹如今性感超短裙的轻浮超短长衫
文字资料称:
长衫又称长褂、中式长衫等,清朝后期至民国间中国人以此为常礼服。
又:长衫长至足跟、下摆窄小,在正式场合使用圆领和里衬制成的圆形立领形状。
图片资料:画家笔下的孔乙己、民国时期的普通人和当时的民国蒋介石委员长的照片均显示长衫或长袍的下摆均长至近脚踝部,且当时,男人的衣着以长为荣、为富贵,“长衫也代表了身份”,着长衫者代表了富裕的上层人士或有文化的人,以区别于为节省(衣料)和劳作方便而衣着短衫的贫穷的劳动人民。
显然,陈宝国饰演的翁泉海身着刚刚过膝的超短长衫不仅不合乎当时长衫制作标准、更与民国时人们的思想观念相悖。
ii)身着西装革履的翁泉海与其“老中医”的身份不符
衣着,对于现代人来说,除了遮体防寒保暖的物理功能外,更重要的是体现了衣者的社会地位、思想观念、阶级属性和社会立场等社会信息:
作为一位有过留学东洋经历的赵闵堂中医,身着西服洋装、手拄文明棍,在民国时东方第一大都市的“十里洋场”上海是一种中西结合的现代结合,很正常;
但作为一位土生土长的“孟河医派”传人、有亲率代表团赴南京请愿抗议*府“中医废止案”的著名中医领袖翁泉海,一会身着长衫、一会又西服革履的,不仅与老中医的身份严重不符,而且也根本违背了自己的思想理念和理想追求。
窃以为,“老中医”翁泉海的人物定位和设计应该向~30年代的“中国文化旗手”、毛主席所赞誉的“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鲁迅先生看齐吧?彼时回国之后的鲁迅先生就只身着长衫。。。。
2、从“痴女救夫”到“抗日道姑”的义女葆秀
同为中医之后的葆秀只因自己的女儿身而不得传承之位、只能屈就翁家,但她温婉贤淑,知恩报德悉心照顾翁家老小,当翁泉海被诬身陷命案官司又伸冤无望之时,她不畏险途、有胆有谋,不顾自己安危最终救单相思恋人于囹圄之中,又空守洞房而痴心不悔、经营照料后院井然有致。。。。可谓是一位外貌美艳俊俏又聪颖贤惠于心的有情有义、行义助人的义女和含情脉脉、甘于奉献的贤内助。
葆秀身上有两条生命线:一是她与翁泉海、以及后来插足的第三者昆曲名伶岳小婉三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二是她自己由忧郁寡欢之“怨妇”到离家独立、空遁道门,再投身抗战,最后牺牲殉国的生命历程。
第一条线:
1~2集浓墨重彩地描写翁泉海命案缠身、葆秀勇闯“龙潭虎穴”相救:男主角翁泉海学富五车铮铮铁骨,医术医德令人钦佩;女主角葆秀有胆有谋,温婉贤淑又不失勇敢果决,其柔情其忘我(救人之举)让人心动怦然。
第4集葆秀当着家属的面亲自试药,感动家属,但孕妇吃了药却出了危险,面临手术;翁泉海再次调整药方,死胎终于成功排出。
第6集被强邀到深宅秘院出诊,翁泉海惴惴为家人担忧,葆秀一旁细语宽慰。
遇到葆秀这样一位尊老“教子”经心、“相夫”痴情有方、无可挑剔的可人贤内助,作为一个拖家带口、又初到“水深王八多”的大上海闯荡的中年鳏夫,翁泉海幸得此佳人,确实艳福不浅,理应三生有幸、求之不得才是。。。。
但到了第8集,翁父来到上海,张罗翁泉海和葆秀成亲,好早日抱孙子。翁泉海被迫成亲,却无意圆房,葆秀有些失望。
第9集,翁泉海要和葆秀分居,葆秀难过。过年了,全家人其乐融融,翁泉海给亡妻烧了封信,心中悲凉。
关于为何翁泉海会绝情拒绝葆秀的感情,剧里给出了两个理由:i)“两人年龄相差大”,ii)他对前妻依然一往情深、其心目中的地位无人替代。
这两个理由都太突兀、太牵强了:
i)他们之间并不完全是强拉婚配的包办婚姻,葆秀的相貌和人品无懈可击,一位家里家外都离不开的可人贤内助,面对一个整日里在一个锅里搅勺子、朝夕相处的活生生的才女佳人,翁泉海“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如何能够拒绝?更何况,其翁父曾直言,葆秀是携有一份沉甸甸的陪嫁厚礼——“葆家(中医)祖传秘方”的;再者,“无子为大不孝”,同为中医传人的翁泉海也身肩数百年“翁氏中医(术)”之发扬光大、传承接续的重任,他也得恪守“传男不传女”祖训信条;所以,欣然抱得美人归、祈求早得贵子以传宗接代为正果。“两人年龄相差大”的理由是根本站不住的。
至于,剧里最后演绎出,翁泉海想把“翁氏中医(术)”掌门人传位于后来堕落成铁杆汉奸的大徒弟来了不成,又准备传予大女婿高小朴的故事;窃以为,实属荒谬,缺乏人生逻辑和历史依据:
明明自己全可以名正言顺地遵嘱、续弦生子,却无厘头地决绝不干;非得头撞南墙、甘冒家宝失传失窃之大风险,欲传予一个身份存疑、天资有限的八竿子打不着的外姓大徒弟来了,或者“入赘”的半个儿、大女婿高小朴?
我真的很怀疑,民国时期的“老中医”们能不能有如此高风亮节的无私奉献。退一万步说,作为翁氏长子长孙的翁泉海放着阳光大道不走、偏要走旁门左道,他的二叔、三叔和其他族人能否答应?别忘了,剧中,翁氏家族也是人丁兴旺的。。。。
ii)“前(亡)妻感情难忘”如果是真的,那么,后面剧情中时隐时现、欲言又止的翁泉海和岳小婉的恋情则又打脸了。
从剧情分析,翁泉海这种“占着碗里的、又惦记着锅里的”之移情别恋,实属一副道貌岸然伪君子的不齿嘴脸;但如果我们简单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是冤枉了以“翁泉海”为代表的民国上海的老中医们。
实际上,翁泉海和葆秀感情戏不合情理地终止,窃以为,与其说是剧情人物感情发展的必然结果,倒不如说是剧外因素干扰使然更为确切:
本来写的有声有色、跌宕起伏又每每峰回路转的感情戏9集以后从此戏份越来越少,终让位于二号男主角高小朴——请注意,饰演该角色的陈月末戏里戏外的两个身份:
戏里,他是三个“领衔主演”之一,而饰演葆秀的许晴只是一位又低一层的“主演”之一;值得观众细细品味的是,通常的电视剧都应该是有男女主角搭戏推动剧情发展,而《老中医》却很奇特,没有女主角,却有三个男性“领衔主演”。
戏外,他是男主角陈宝国的大公子、亲生儿子。
很有意思的是,就在翁泉海和葆秀感情戏戛然而止、葆秀离家失踪后的(电视剧尾声)第38集,葆秀突然回家了,翁泉海口不对心的一通骂,关上门暗自掉泪。
第39集,葆秀隐身灵霞观,住持在临死前将宝物的秘密告诉了她,葆秀说愿以命去护。
第40集(大结局),翁泉海含泪埋葬葆秀,说,你是我心里的一个宝啊!
寥寥3集中急匆匆地交代了葆秀欲遁空门被拒、转而参加苏北抗日游击队、再而擅自闯回翁家——不是要重续与翁泉海的感情,而是身肩保护中医瑰宝免遭日寇窃取之重任,最终谱写了一场率众道姑临危不惧、大义赴死舍身护宝的英雄壮举——这是剧情极力想灌输给观众的;
但实际上,这个虎头蛇尾的翁泉海和葆秀感情戏大结局,就如它们中途戛然而止一样,都是为捧陈宝国之子陈月末而服务的:
戛然而止,是为了给陈月末让戏,让他的戏份与“领衔主演”之二的身份相符,避免许晴的风头盖过了他;而尾声葆秀突然又冒出来,则是为了给陈氏父子脸上贴金,他们饰演的翁泉海和他的乘龙快婿高小朴成为“名(中)医及其传人+抗日民族英雄”——作为父亲,陈宝国为了把自己的“国家一级名演员”的头衔和名望传承给自己儿子的努力可谓煞费苦心、用心良苦;只不过,国家权威文化宣传平台的央视综合频道一下子变成了他们家自我胡捧的“私器”!
3、“天分出众”、侠肝义胆的铃医高小朴诈死活命真是“编剧”
第22集“高小朴救人反遭枪击翁泉海施计救高小朴”讲:
高小朴知晓了事情的原委,决定仗义行侠打倒恶霸高官手下的杀手、与受辱民女一道逃命,结果势单力薄、行动失败,民女拼死让其逃走。。。
路上,杀手欲置受伤的高小朴于死地,继续在后面追杀;高小朴最后只好来找翁泉海救命,看到他被人用枪打伤,翁泉海吩咐徒弟准备器具,就在此时杀手们前来敲门,为了帮高小朴脱困,翁泉海让他装死蒙混过关,待杀手们进来后,翁泉海直言他已经无药可救,只希望待他咽气后,能将他带走。
房间,两个杀手拿着手枪盯着高小朴,见他已经咽气,翁泉海如实相告,两个杀手坐在床前的凳子上候了一段时间,直到确认他已经没了呼吸、已经死了,这才离开,随后,翁泉海将高小朴叫醒,。。。。次日,两个杀手再次前来,听到他们要来收尸,翁泉海直言他早将人抬走,云云。
这段剧情真不愧为是“编剧”,却完全经不起推理思考:
i)既然杀手是奉命要置受伤的高小朴于死地,又发现了奄奄一息的高小朴就毫无反抗能力地躺在自己面前,他们有什么必要要耐着性子等他自己咽气,直接上前补一枪或一刀让他快一点咽气不更利索?莫非,他们有什么讲究,得让高小朴“自己咽气”,以减少自己见血的晦气,或借此体现他们的良心尚未彻底泯灭?
ii)杀人者的正常逻辑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直接、最确凿无疑的手段把人杀死。既然他们接到的是“必杀令”,并且要确保杀死;那么,如果被杀者尚有一息、或者一时无法确认他的死亡,最直接、最简便、最省力省时间的办法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前再补上一枪或补上一刀,他们的任务就干净利索地完成了。
如此,他们怎么可能“舍近求远”、费力不讨好地耐着性子等被杀者自己慢慢地耗尽最后一口气呢?要知道他们接到的是“必杀令”而不是几近被杀者痛苦之能事的“凌迟令”!
不理解,著名的高满堂先生怎么也能犯如此低级的逻辑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