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之间偶尔会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因为争风吃醋而驾车去撞“情敌”的车,那可能就会触犯法律的底线。今天普法君就为大家讲述这样一起案例。
某日夜晚,王某驾车到某饭店路边等待女朋友鲁某,却发现鲁某与一男子孙某一起出来。王某因怀疑鲁某和孙某关系,遂与鲁某在车内发生争吵。鲁某一气之下离开王某汽车。此时孙某正好驾车过来。鲁某想让孙某送她回家,便上了孙某汽车。王某见状更加生气,于是先后三次驾车撞击孙某汽车,两次撞在正前车头处,一次撞在右侧前车门处。别停孙某汽车后,王某拉拽孙某衣领并言语威胁。后王某被赶来的民警带走。
据被害人孙某称,女子鲁某只是他一个朋友的朋友,二人并不熟悉。王某因吃醋驾车撞击孙某的汽车,造成车辆右前门等部位受损,造成损失约2万5千余元。日前,孙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律师说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律师提示:无论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切不可一时冲动做出侵害他人人身健康或者财产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越城普法
更多安徽法律咨询,请拨打周宗书律师
:
本
:
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