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年校内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表彰和奖励在——学年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体育锻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和学生集体,现将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在册的——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1、三好学生标兵暨一等奖学金、三好学生暨二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暨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2、文体优秀奖学金,设置文体优秀集体一、二等奖,个人一、二、三等奖;
3、优秀科研单项奖学金;
4、先进班集体。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西外大发91号)文件精神,第二章评定比例和标准。
第二章第八条,三好学生标兵暨一等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和标准为各学院推荐1人参加学校联评,获奖者每人元。
第二章第九条,三好学生暨二等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和标准为按各学院参评人数的6%评选,每人每次奖金元。
第二章第十条,三等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和标准为按各学院参评人数的8%评选,每人每次奖金元。
第二章第十一条,优秀学生干部暨二等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和标准为按各学院参评人数(以每个班级学生干部数不超过7人计的)的10%评选,每人每次奖金元。
第二章第十二条,申请文体优秀奖学金的学生应为参加市级以上*府部门或直属群团组织主办的各类文艺、体育比赛,成绩优秀,为学校争得荣誉(一般应为前三名)或为学校的文体工作作出较大贡献者。
文体优秀集体一等奖学金无名额限制,集体每次奖金元。文体优秀集体二等奖学金无名额限制,集体每次奖金元。文体优秀个人一等奖学金无名额限制,每人每次奖金元。文体优秀个人二等奖学金无名额限制,每人每次奖金元。文体优秀个人三等奖学金按各学院参评人数8%评定,每人每次奖金元。
第二章第十三条,优秀科研单项奖学金的评定无名额限制,每人每次元。
第二章第十四年条,先进班集体的评定比例和标准为按参评班级数的10%评选,每班每次元。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11月19日——12月4日,学生登录学工系统自行申请;申请校内奖学金的学生在线申请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