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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府新闻办召开以民*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委宣传部对外传播处处长杨洪森主持会议,自治区民*厅副厅长饶边疆、自治区民*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杨晓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现场记者提问。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郑璐摄作为新闻发言人,自治区民*厅副厅长饶边疆介绍,自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在自治区*委、*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民*部门扎实推动民*领域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坚决完成好民*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建立健全兜底制度夯实兜底保障根基
年以来,自治区民*厅不断加强社会救助兜底法规*策体系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民*兜底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的行动方案》等一系列*策措施。截至9月底,全区共有名城乡低保对象,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图为自治区民*厅副厅长饶边疆发言。丹增朗赛摄持续提高救助标准增强保障力度
城市低保标准从年每人每月元提高至年每人每月元,增长43.5%;
农村低保标准从年每人每年元提高至年每人每年元,增长.5%;
年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元,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元;
从年1月1日起,集中收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二类区由0元/人/月调整为元/人/月,三类区由元/人/月调整为元/人/月,四类区由元/人/月调整为元/人/月。
图为自治区民*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杨晓蓉答记者问。丹增朗赛摄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提问。郑璐摄防止返贫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自治区民*厅进一步优化和简化了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提高了救助标准,在全区乡镇(街道)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切实加大了临时救助力度,截至年9月底全区共为人实施了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1万元。
提供保障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能力
近年来,各级民*部门将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为其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照料服务、疾病治疗、殡葬服务等方面保障。截至目前,我区共有80个养老机构(含老年护理院、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社会福利院等),年底,全区实现了有意愿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率%的目标。
多措并举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
近年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生活保障*策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策,并出台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意见。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1个儿童福利机构,年底,全区实现了孤儿集中收养率达%的目标。全区共有名孤儿实现了在地市以上儿童福利院集中收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落实保障资金.39万元。共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7.4亿元,惠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3.9万人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3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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