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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常识 » 预防 » 8大银行发布公告房贷合同重签,扬州明天
TUhjnbcbe - 2020/9/22 13:49:00

刚刚,工行、中行、建行、招行、农行、兴业、邮*、交行8家银行分别发布通告:银行所有存量房贷利率的计价方式要转换为“LPR+点数”或者固定利率模式,明天(3月1日)起开始办理,截至8月31日。

也就是说,明天起一场全国范围的房贷基准利率“大挪移”,就要开始了!今天我重新整理了关于“重签房贷合同”的关键信息,供买房人参考:

1、哪些人需要重签合同?

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还是不明白的人,请采取最稳妥不会出错的分辨方法▼

打开自己的房贷合同,看一下关于利率是怎么定的,这里给出参照,我本人签的房贷合同中约定: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在基准利率水平上上浮xx%(也有下浮和不浮动),这种就需要重签!

注意: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贷款,可不转换。

2、如何进行转换操作?

1、银行将会分批次,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各种方式通知借款人,进行“1对1”服务,转换时间为:年3月1日—年8月31日,借款人无需着急,等候银行通知即可;

2、借款人也可选择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预计3月中旬上线)、贷款服务行等多种渠道进行办理,确需通过线下办理的,请在疫情结束后办理;

3、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后不能再次转换;

4、借款人可以自主选择转换为:①LPR加点浮动利率,②固定利率。现在为等价转换期,无论选择何种转换方式,当前房贷利率都保持不变。

例如:

1、有人原房贷利率为基准上浮20%,即年利率5.88%,选择LPR加点浮动后,当前房贷利率依旧为5.88%,到达下一个利率重定价时间前都不变;

2、有人原房贷利率为基准下浮20%(打8折),即年利率3.92%,选择固定利率,则以后都保持不变。

3、如何选择转换方式?

LPR加点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两者应该如何做选择呢?首先明确一点,选择LPR加点浮动方式,意味着以后的利率水平,是由未来的LPR报价决定的,无法预测。

然后,我们再看选择两种方式之后,房贷利率会产生什么区别(以转换前为基准上浮10%为例):

可以发现,选择转换为LPR加点浮动之后,房贷利率既有可能涨,也有可能降,风险和机遇同时存在;而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之后,即失去了降息的可能,也回避了涨息的风险。

这里我给出3点建议,举棋不定的房奴们可谨慎参考:

1、基于当前扬州的房贷利率水平,5%的贷款利率已经非常难能可贵,所以建议没有上浮和享受折扣的贷款,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

2、如果看好LPR走势,觉得会持续下调,不管现在什么利率,都选择转换为加点浮动,来搏一个更低的利率。

3、如果不看好LPR走势,觉得基础线要比4.80%要高,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躲避风险。4、LPR加点浮动利率怎么计算?

如果选择转换为LPR加点浮动利率,按照人行公告内容,转换时参考的年12月的5年期以上LPR报价,我帮你查过了这个参照利率是4.80%(非常重要)。那应该怎么算呢?举2个例子:

1、原房贷利率是基准上浮10%,那么实际执行的利率是4.9%*(1+10%)=5.39%,那你的原房贷利率与4.80%相减,加点值就是0.59%。2、原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打9折,那么实际执行的利率是4.9%*90%=4.41%,那么你的原房贷利率与4.80%相减,加点值就是-0.39%(注意是负值)。注意:这个加点数值在剩余贷款期限内都固定不变!

所以当下一个利率调整日到来的时候,你最新的房贷利率就是“当月的新LPR报价”+“加点值”,如果到时候LPR报价低于4.80%,你的房贷利率就是降了!反之就是涨了!

详细的转换计算,可以参照下表: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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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基准转换相关知识

Q1:为什么要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人民银行发布了[]第30号公告,我行根据人民银行总体要求实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Q2:请问我何时可以办理存量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如何办理?人民银行公告[]第30号要求,于年3月1日起正式启动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原则上于年8月31日前完成。为了充分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我行将在与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实施定价基准转换,如果您的贷款存在共同借款人,需要您及所有共同借款人均同意变更后方能实施定价基准转换。我行提供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预计3月中旬上线)、贷款服务行等多种受理渠道,如果您是借款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我行还支持通过短信银行(预计4月中旬上线)办理变更,您可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疫情期间,请您通过手机银行办理。确需通过线下办理的,请在疫情结束后办理。Q3:按照基准利率定价与按照LPR定价两种方式有什么不同?对我有什么影响?主要区别有三点,一是两种定价方式的“锚”不同,也就是参照值不同。基准利率定价方式下,贷款利率锚定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LPR定价方式下,贷款利率锚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相应期限LPR。锚定值不同决定了贷款发放时点及重定价时点的定价基准不同。您的实际贷款利率会在锚定的定价基准的基础上进行浮动来确定。二是两种定价基准的市场化程度不同。基准利率由人民银行不定期调整并公布,LPR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公布,相比贷款基准利率,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更能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三是两种定价方式的浮动方式不同。基准利率定价方式下,一般按比例来浮动,比如基准利率上浮10%;LPR定价方式下,按照点数来浮动,比如LPR加40个基点。Q4:我看人民银行公告中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是说房贷利率的定价基准转换对我没有影响吗?请问定价基准转换对我有利吗?我应不应该转换?根据人民银行公告[]第30号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定价基准转换的时点,贷款实际执行利率保持不变,因此,对您暂时没有影响。但转换后的定价基准发生了变化,原合同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浮动一定比例计算,而LPR定价方式下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相应期限LPR加减一定点差计算。也就是说,在转换的时点,虽然贷款实际执行利率的绝对值不变,但背后的定价基准以及计算逻辑均发生了变化,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变更后确认的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相比贷款基准利率,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更能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提醒您自主判断是否转换定价基准,我行充分尊重您的选择权。Q5:请举个例子,说明此次定价基准转换对我有什么影响?比如,您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行执行利率为4.9%×(1+10%)=5.3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在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为0.59个百分点或59个基点(5.39%-4.8%=0.59%)。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Q6:我的贷款是我和家人共同办理的,请问我一个人确认转换就可以吗?不可以,对于存在共同借款人的贷款,需要由主借款人及所有共同借款人共同确认定价基准变更。所有共同借款人需要在主借款人发起变更的当天24:00前完成确认,否则需要主借款人重新发起变更。Q7:我是共同借款人,没有在工行开过卡也没有注册过工行手机银行,请问我如何办理定价基准转换?您可以使用其他银行的银行卡自助注册工行手机银行并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第一步:验证手机号。进入工商银行手机APP左上角点击登录-选择“自助注册”-输入手机号码完成验证,此时请确保手机号为准备添加的他行银行卡的柜面预留手机号。第二步:验证身份。点击“添加银行卡”,根据提示输入身份证及他行银行卡信息即可完成注册。第三步:办理转换。登录—最爱—全部—存贷款—利率基准转换—一键转换。另外,我行后期将上线共同借款人通过短信银行办理定价基准转换功能,预计4月中旬上线,以实际上线时间为准,请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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