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扬:超编四倍算“正常” 溆浦官场真不正常
湖南省溆浦县环保局只有编制20多人,却超编约80人;交一万元,就可进环保局系统工作;上班很轻松,每周开一次会,值一天班,与领导关系好的,可以领基本工资不上班。对此,这个局的局长向长进却说“很正常!”看起来,在溆浦县,向局长等对这样的事情,见怪不怪。 这件事情的是非对错,不用多说。超编,肯定不对;进人收钱,肯定不对;领工资不上班,肯定不对。那么,为什么向局长的口气还那么硬呢?他的底气从何而来? 要回答这些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或是作进一步采访。不过,透过已经写得颇为详尽的报道,我们不难看出一点端倪—— 首先,有“制度保证”。报道说,根据有关规定,环保局监察大队及中队属于自收自支单位,并没有明文核定其人数要求。也就是说,环保局有编制限制,下面的监察大队、中队却没有。还有,早在1999年就有规定:凡新进环保局人员每人须交1万或两万元押金或集资款。向局长不过是照章办事罢了,所以“很正常”。 其次,有资金保证。报道说,2005年、2006年是溆浦县环保局进人的高峰期,这两年之所以进人如此之多,主要是因为当地一家大型化工企业的排污费划归当地管理。环保局的钱袋子鼓了起来,对外,收得到排污费;对内,发得出工资奖金。养冗员,向局长养得起,所以“很正常”。 再次,有“组织”保证。向局长底气十足,这一条最重要。请看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的调查结果:黄细珍、覃定刚、杨金花、罗素娟四人都是由当时的县主要领导签字,经环保局*组集体讨论同意调入或新进的。向局长说:“都是县里分配过来的。”真是一语道破天机。这几个光拿 工资不上班的主儿,有县主要领导的签字,有来头;让他们占着茅坑不拉屎,还是“*组集体讨论同意”的。向局长不过是执行上级和组织的决定罢了,所以“很正常”。有时候,有个别人做一点违法违规的事,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正是像溆浦县环保局这样,长年累月,上下一心,干着违法违规的事。其主要领导,非但不以为耻,还振振有词,觉得“很正常”。这样的集体行为,比起个别人的违法违规来,危害要大得多。 可以说,溆浦县环保局任意超编的行为,已经严重污染了当地的用人环境,相信已经着手调查此事的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会依法认真处理。我们当然希望,这种行为在当地只是个案。可是,向局长的一句“很正常”,又让人不得不怀疑,类似行为在溆浦会不会很普遍呢?要查清楚这个问题,光靠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就不够了。 (本报特约评论员 李天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