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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7/29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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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的一本好书作文


在我的脑海里,让我最记忆深刻的一本书要数《淘气包马小跳》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青年杂志》副主编杨红缨。书里包括《丁克舅舅》、《天真妈妈》、《同桌冤家》 书里那人物写得就像真的一样。可爱肥胖的唐飞、瘦骨嶙峋的毛超、大嘴巴的张达、淘气顽皮的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聪明伶俐的路曼曼。主要写的是同学之间发生的小事,遇到困难怎么解决和一些日常生活小知识。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不闹小别扭。 里面不仅可以让我们懂得一些小知识,更重要的是里面故事情节丰富、有趣。比如说:路曼曼卷过铅笔后把笔踢到马小跳的位置上;上自习课的时画纸条给铁哥们;给宝贝儿妈妈洗脚结果把宝贝儿妈妈的脚扣肿。这些片段有的令人大笑不已,有的令人担心百倍。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你觉得呢?   篇二:我读过的一本好书   提起培根,人们自然会想起他的那句名言: 知识就是力量。 几百年来,这句话不知影响了多少人。那培根又有什么著作值得一读呢?自然《培根随笔》当推首位。  手捧书坐于桌前默默诵读,最喜欢那篇《论友谊》: 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减少一半忧愁。 朋友,当你悲伤的时候,当你快乐的时候,是谁正在你身边呢?没错,是你的朋友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也许就是真正的友谊吧。  还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其中的《论真理》培根说: 诗人说谎,是因为谎言带来愉快。 这实在是一句饱含智慧的话,我们不也说,诗歌是美丽的谎言吗? 无可否认,若是一个人的头脑以仁爱为动机,以天意为归宿,以真理为地轴而转动,那么这个人就是生活在人间的天堂里了。   培根说: 史鉴使人明智。 在这本《随笔集》中,培根使用了大量的史实来佐证他的论点,其中有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有影响重大的历史事件。读他的这本《随笔集》,不时令人觉得风云变化的历史扑面而来,从而顿生历史沧桑之感。  老实说,《培根随笔》对于现在的我,确实过于深奥了。部分短篇,个别语句,照我现在的理解力,确实不太明白。 书中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而为数甚少的某几本书则须咀嚼消化。 培根在《论学业》中如是说。《培根随笔》恰好就如同他自己所说的一般 需要咀嚼消化。往后那一段漫长的时光,我可以天天读它,一点一点了解它,点点滴滴,直到某天,能够完全理解它。  书中有些理论是与现在不符了,但这书依旧有阅读价值。我喜欢的不只是这本书,还有培根笔下的一个崭新世界。   篇三:我读过的一本好书   小时候我觉得最好笑的是看别人做恶作剧,每次看到很好笑的恶作剧时,我就乐得哈哈大笑起来。可如今我觉得做恶作剧太不好,它会伤害友谊。  笑一笑,十年少。 我很喜欢笑,这不,阿U这本书就非常好笑,这十本书讲了阿U童年可笑的行为,他常常把老师气得头疼,常常不懂装懂。他一回答老师问题,老师就知道等他说完全班就要昏了。 他的考试成绩都可以和爆笑校园里的阿呆相提并论了。在阿U的童年时间里他做过一些让爸妈高兴的事,当然更多的是看起来愚蠢的事。  这本书让我感到童年的快乐,有时我放假了我也会像他一样,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的,结果被妈妈骂得狗血淋头的,有时还不让我进房间,但是他更让我感觉到了他的坚强,他不会为了一点小病而大哭大闹的,如果换作我早就哭出来了,连四楼都可以听见。他不会因为考试考砸了而忧伤;他不会因为在家里被爸妈打了而闷闷不乐;他不会因为自己的痛苦而对朋友冷淡,假如换作是我这些我基本上做不到。  所以她是我心目中的好书!   篇四:我读过的一本好书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好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东汉末年和三国时期曹魏、刘蜀、孙吴三国鼎立的故事。作者把英雄、奸臣描写的活灵活现,仿佛就站在我们面前:曹操的奸诈、刘备的忠诚、孔明的机智、关羽的勇猛、张飞的粗鲁 这些人物都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赵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他白袍银甲,长枪在手,有 单骑救主 、 空营计 等显赫战功,因此名震四方。他不仅有勇有谋,还义薄云天,众将都对他十分敬佩。  诸葛亮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家、谋略家、文学家。他忠君爱国、智慧过人,上通天文、下知地理。为报答刘备的三顾之恩,走出茅庐,走出清闲的生活,为刘备打天下。 火烧新野 、 七擒孟获 、 三气周瑜 、 空城计 等军事策略上的奇迹,让我一直记忆犹。  曹操,三国时代鼎鼎有名的奸雄。与其他奸雄相比,更显出他的文才武略。他领导魏国军士,势如破竹,无人敢敌。战董卓,平黄巾,伐袁术降张绣,诛吕布,破刘备 虽是作者笔中的反面人物,却也有许多值得后人称颂的地方。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翻开这部历史的画卷,我仿佛回到了1700年前那个群雄争霸的三国时代,我又重新认识了一位位英雄    篇五:我读过的一本好书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回忆起来印象也不是很深,就像深海中的夜明珠,虽说珍贵,但光芒却不过是模糊的一点点,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选,慢慢发现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著,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著,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篇六:我读过的最有趣的一本书   啪、啪 什么声音?嘘,小声点,是我在看书呢!  你也许会问在看什么书呢?我告诉你吧!我在看一本非常有趣的书 《长袜子皮皮》。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在《长袜子皮皮》里,有一个女孩她非常独特,红色的头发,脚上穿着长长的袜子;大大的的鞋子,而且她拥有超人般的力量。有一次,她去看马戏,马戏的团长说: 如果谁能战胜这强壮的维斯拉?阿米巨人的话,我就给他一百克朗。 皮皮听了,她觉得这没什么可怕,她就上去了。她对巨人说: 我数三下,就要把你举起来了。 皮皮数到三的时候,巨人还没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就被举起来扔出去了。大家都惊讶的不得了   皮皮她还有一颗勇于冒险的心。比如:皮皮和她的朋友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去一个黑人岛玩。她们在那里发生了许多事。她们一起去拾珍珠;她们还在一个鸟窝里发现了价值78美元的眼镜框;而且她们还和两个强盗对战过呢 真有趣!  我觉得这本书它写的很有趣,它在我紧张的学习中给我增添了几分快乐!听了我的介绍,如果你也喜欢它的话,你就快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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