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加盟代销机构扩容
售基资格考试“复摆”
基金销售机构急速扩容之际,新加盟的销售人员亟待“正身”。
11月20日,停考两年的基金销售人员资格考试正式开始接受报名。这一考试在2011年起暂停举行,在此之前,2008年2010年期间共举行了7次。颇显意外的是,今年考试主办方仍是中国证券业协会,而非刚刚成立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考试由测评机构ATA承办。
按照ATA工作人员介绍,考试暂定将于2013年1月20日举行。
2010年1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质管理规则》,要求从事基金销售的机构,销售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由于近两年考试暂停,基金销售市场的工作人员大有一证难求之势。北京某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指出,考试开闸意在为基金销售机构扩容做一个铺垫。
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已经新批准9家国内销售基金的基金销售资格,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资格。11月20日,证监会今日召开媒体见面会,公布《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基金销售的军团还将进一步扩容,下一个加入战局的是期货公司。11月20日下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表示,证监会对于期货销售基金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的研究,期货公司未来申请销售基金也将有相关的办法出台。
考试主办权仍存博弈
2010年1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质管理规则》,证券公司总部及营业点、商业银行总行、各级分行及营业点、专业基金销售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总部及营业点从事基金宣传推介、基金理财业务咨询等活动的人员应参加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即“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考试”,并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
这一项考试最后一次在2010年10月份举办,此前共举办7次,距今已经超过2年时间。
对于2011年考试突然暂停,业内人士认为系这一考试的收费遭到发改委紧急叫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部、民*部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规定,2011年1月1日起,将取消或停止部分社会团体收费项目。其中,取消的社团收费项目包括中国证券业协会收取的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申请和年检费,也包括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费。
据ATA工作人员透露,今年重新开闸的基金销售人员资格考试仍然收取70元/人的考试费用。目前已经有个人和机构团体咨询考试的具体安排情况。
这一收费是否违规,目前监管部门尚无一个官方说法。按照2008年2010年的考试情况,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在全国设置考试点较多,考试成本较高。
此外这项考试的主办方和认证部门仍然存在博弈,上述人士透露,“考试日期原定在上周,因为种种原因而推迟到11月20日。”
按照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种种原因”来自考试主办部门的确定问题,今年中国基金业协会成立之后,原本应该承接此次考试的具体事宜。不过按照ATA提供的资料,考试仍然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主办。
新进场代销机构患人才饥渴
第三方销售机构渐次获批之后,对于基金销售从业资格人员需求日益高涨。
华夏基金原华北地区一位销售经理指出,监管层担心销售机构地方点的销售人员无证上岗,在因为投资问题引发纠纷之后,基金销售工作牵涉到的面太广。“无证上岗销售被视同违规,投资人认购的产品的权益将涉及到代销机构、基金公司,甚至到监管层层面。”
2月22日,证监会正式颁发了首批独立基金销售牌照,目前已经有9家国内销售基金的基金销售资格,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目前,好买基金、数米以及众禄等具有基金研究背景的机构,所代销的新基金产品已经达到数百只规模,而且进入不少基金公司新基金发行阵营。浙江同花顺(300033)、上海长量和北京展恒等也开始加速跑马圈地。
在此之前,按照监管层对于第三方销售机构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于一线销售人员的销售资格并未做硬性规定。
“不少第三方销售机构在拿到牌照之前已经耕耘多年,其核心团队许多都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但是新招聘人员急需一场简单的考试进行正身。”北京某基金研究人士透露。
对于基金销售资格需求更大的是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消息人士透露,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代销基金产品即将开闸。
由于保险机构和期货机构与公募基金业务重合度不高,销售人员很少拥有基金从业资格,因此在拿到销售牌照之后,其现有团队是否具备合法销售资质,是进军基金销售市场的主要困扰。
目前证监会已完成《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制定,尚未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期货公司销售基金的事宜,也已经展开具体的调研工作。
目前证监会已完成《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制定,11月20日,证监会召开媒体见面会,公布《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也标志着保险公司很快进入基金销售机构名录。而在此次的征求意见中,对于保险人员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资格准入条件方面,也设置了一系列的条件,比如我们设置了一系列的条件,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此外,征求意见中还专门设置了保险机构承担责任的范围。保险机构的基金销售人员在保险机构授权范围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由保险机构承担责任;保险机构的基金销售人员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机构名义销售基金,基金投资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由保险机构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