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制度创新-焦点新闻-中国养殖
12月2日,本报与安徽省农委、安徽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在合肥联合举办了现代农业制度建设理论研讨会。来自中央有关部门以及北京、浙江、安徽等地的3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同志围绕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制度创新这一主题,对现代农业制度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原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杨雍哲认为,现代农业制度建设的重点,在于改革和创新农业宏观管理体制、土地制度、合作制度、保险制度、保护制度。同时,健全农业服务组织是农业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所不可缺少的条件,这也是建设现代农业制度的重要方面。
本报*委书记、社长沈镇昭在会上致辞。他说,现代农业制度是农业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一种新型制度。建设新农村是*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实现这一目标,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而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基础是建设现代农业,现代农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必须要有一整套完善的现代农业制度来保障。只有建立现代农业制度,用先进的物质技术装备农业、改造农业,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才能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收入不断增长。
安徽省农委主任毕美家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他认为,建设现代农业,客观上要求对现有的农业制度实行创新,逐步建立现代农业制度。在现代农业制度的基本框架下,还必须建立必要的支撑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构建现代金融保险服务体系,在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和保险的同时,国家应该建立与之相对接的金融保险机构,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金融支持和再保险服务。二是构建现代农技服务体系,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三是构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以及建立新型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制度,构建农业质量标准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农业法律保障体系等。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现代农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装备支撑,更需要先进的制度作为保障。现代农业制度建设与发展现代农业应该相互促进、整体推进。建立现代农业制度,有利于更好更全面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增强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民增收。我国的现代农业制度建设,应该立足国情,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制度。
关于现代农业制度的概念,多数同志认为,现代农业制度就是适应和促进现代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制度的总和,具体说就是土地制度、生产组织、经营方式和与之相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以及*策、法律法规的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