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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居民,如何实现风风火火闯九州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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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宋代城市经济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直接催生了旅店行业。当时的客店分为官营和私营,为了迎合客人的需求而分为不同等级,在环境、设施与服务上有着很大的差别。旅人们为了住得安全、住得舒心,还总结出了一套住宿攻略;旅店行业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也组织了行会,进行自治管理。除此之外,官府对私营客店也有一套管理制度,住店旅客一律需要实名登记。在《水浒寻宋》中,我们不妨跟随旅人们的步伐,体验一下“风风火火闯九州”。

唐宋之际的社会变动,城市经济蓬勃发展,阶级固化沛然解冻,市民阶层悄然形成,人口流动日渐频密。随着各阶层民众外出行旅频率的明显增高,旅途住宿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

以汴京开封城为例,据《五代会要》,北宋立国前五年,已是“坊市之中,邸店有限,工商外至,亿兆无穷,僦赁之资,増添不定,贫乏之户,供办实难”。到北宋后期,据《东京梦华录》说,其流动人口“添十数万众不加多,减之不觉少”,这种日益增长的旅宿需求,转化为旅店业发展的潜在动力。

那么,投宿的客人有哪些类型呢?一是行役的官员,尽管有官办驿舍优先供他们入住,但仍有官吏宁可选择私营邸店。二是公干的兵吏。三是赶考的士子,宋代科举考试,地方性解试时士子须赴州府应试,全国性省试时举子都到京城赴试,两种赶考都必须在沿途与目的地住宿。四是逐利的行商。五是寻常的旅客。

宋元之际的《事林广记》特列了《旅行杂记》的生活指南。其“问馆”条提示了出门住店的注意事项:

凡问店:须先看店之左右又复有店,或与人家密迩;店内济楚,水清米白,薪菜酒食,色色有之;兼以店主和颜招接,方可驻留。及入店,先令仆从点视房内,不必有窗;更看床下空净无物,壁堵牢固;或遇楼阁,亦看地板完密,方可安顿行李。

大抵说来,客店周围有其他店铺,又与住家相毗邻,不易招惹寇劫之患;入店先查客房硬件,甚至强调“不必有窗”等,旨在防范鸡鸣狗盗之徒。连些小细节都不马虎,显然都着眼于安全系数。当然,客店的食材供应,店主的服务态度,也是不容忽略的。

不过,《事林广记》只是原则性交代,而在环境、设施与服务上,都城州府等大中城市的大客店与镇市乡村的打火店,实际的落差可就大了去。且看《东京梦华录》记载的开封大旅店:甜水巷东有“熙熙楼客店”,店名取自司马迁说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意在祈祝自家客店与入住商客生意兴隆,也可想见其规模与气派。而右掖门外与殿前司相对,则有“清风楼无比客店”,出典苏轼《赤壁赋》中“清风徐来”,当然是标榜环境的清幽。另据《倦游杂录无比店与有巴楼》,参政赵侍郎罢政以后,也将丽景门内的旧宅改为客邸,“材植雄壮,非邸可比,时谓之无比店”。这家无比店与清风楼方位绝异,足见东京城内以“无比”招徕的客店当时绝非一家,无非自夸壮丽而博人眼球。当然,大都市也有前述永嘉僧如胜行脚临安时投宿的“道店”,想来是道旁小客栈。

为方便行商的客人,大中城市的大客店往往附设货栈,名叫“塌房”,出租给住客堆存货物、行李或车马。行规规定,客商存放物若有盗失,例由邸店赔偿,故邸店主对塌房的安全尤其上心,“雇养人力,遇夜巡警,不致疏虞”。

而更多的小村客舍,就是唐宋诗词里常见的村店或茅店。温庭筠的“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柳永的“行侵夜色,又是急桨投村店”,辛弃疾的“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都是其例,诗意词境美得可以入画,但设施与服务却难以恭维。在《五灯会元》里,宋代禅僧大发“家贫犹自可,路贫愁杀人”的感慨,也与后来谚语“在家千日好,出外一时难”同一意思,折射出行旅途中包括客店在内的诸多不如意。

无论城乡,略具规模的私营客店都将客房划分等级,按质论价。一般粗分为两等:“头房”也称“头间房”或“大房”,为上等房,宽敞透亮,房钱自然高;“梢间”又叫“陋房”或“小房”,又窄又暗,宿费便低廉。

宋代已出现了行业组织,在都城东京、临安,乃至大州府的治所,推断也应有邸店业的行会,立有行老,实施行业的自治管理。而官府对私营客店也有一套管理制度。宋元易代不久,据《马可波罗游记》记载杭州见闻:

一切客栈和旅馆的老板,也同样将寄宿客人的姓名登记在一本簿子上,注明他来去的日期和时刻。这种登记本,每天还要另备一份,送交前面曾经提到过的驻在方形市场的那些官吏。

这段纪事,可与小说《水浒传》互证。第十八回里,何涛正是根据其弟何清抄录的入住安乐村王家客店的文簿,才顺藤摸瓜抓捕了劫取生辰纲的要犯白日鼠白胜。小说借何清之口,陈述了私营客店的登记制度:

为是官司行下文书来,着落本村,但凡开客店的,须要置立文簿,一面上用勘合印信。每夜有客商来歇宿,须要问他那里来,何处去,姓甚名谁,做甚买卖,都要抄写在簿子上。官司查照时,每月一次,去里正处报名。

实际上,宋代对私营客店的管理条规远不止此。《作邑自箴》收有《榜客店户》专章,具体开列了不少规定。例如,客店必须经常“洒扫头房三两处,并新净荐席之类”,优先招待前来投宿的官员与士人;如有官员、秀才、商旅入住,客店应“严切指挥邻保,夜间巡喝”,不能麻痹大意;凡有长期住宿、形迹可疑、行踪不明、花费悖理的住客,店方务必“密来告官,或就近报知捕盗官员”;投宿旅客如果染病,店家不能擅自打发出门,应即报告地方(里正、乡正等),“唤就近医人看理,限当日内具病状,申县照会”,候其病情好转,地方派员赴县衙,“以凭支给钱物与店户、医人等”。对于单身投宿者,若无人担保,客店也有权拒绝入住。

著者:虞云国

出版时间:.5

出版社:世纪文景

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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