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借元,
借款时先扣元利息,
拿到手元
借条金额却写元!
这些现象背后,都指向一个投机者的行当——“职业放贷人”。
职业放贷行为指未经批准,经常性、反复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从中赚取高额利息的行为。
当前,“职业放贷”引发的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刑事案件并不少见。
长兴公安重拳惩治“职业放贷人”
遏制恶意职业放贷行为!
01
当头抽利、虚高借款金额
“职业放贷人”套路多
年7月14日,小陈(化姓)向犯罪嫌疑人陶某借款元,由小李(化姓)做担保,陶某提供的借条对借款期限、利率、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都较为全面,唯独出借人一栏空缺。小陈要求出借人写陶某,陶某却提出“空着就好了”。
交付款项时陶某先扣除了利息元,真正拿到手只有元,但借条上写的却是元。
民警表示,出借人不在借条上标明身份,有一定的目的。“当头抽利”或“虚高借款金额”等,都是“职业放贷人”的套路。
小陈付了5个月利息后,因经济困难没有继续支付,陶某带着几个光头男子来催讨,并要求小陈给其中一光头男子杜某写一张元的借条、让担保人小李写一张元的借条。
02
一言不合暴力讨债,借款人
深受“职业放贷”侵害
小陈拒绝写,杜某就以暴力迫使小陈和小李写下借条。
后陶某又提出借出人是杜某,要求小陈再给杜某写一张元的借条、让小李再给杜某写一张元的借条。
随后,陶某收走借条,当小陈讨要之前元的借条时,遭到陶某拒绝。
有些放贷人以他人名义放贷,赚取其中的利息差额;有的则是为了收两次钱,即自己收回后,又让别人持借条收钱。
规模化的职业放贷人往往与当地黑恶势力勾结,如出现不能收回借款时,会动员职业催款人上门催讨,如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去借款人家吃住,用言语威胁借款人及其家人,对借款人及家人实施跟踪,严重的对借款人及家人实施暴力殴打,实行长时间的非法拘禁等。
03
成立专案组长兴警方重拳出击
年8月,根据多名群众的举报线索和前期线索梳理,长兴警方发现一批“套路贷”黑恶势力。
犯罪嫌疑人采用虚高借款金额等方式非法侵占被害人财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为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长兴警方重拳出击!
(一)成立专案组,周密部署
县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项行动攻坚组,周密谋划部署,重点锁定程华(男,40岁,长兴人)、薛莉(女,49岁,长兴人)、陈大发(男,61岁,长兴人)、陶善琦(男,34岁,安徽人)等犯罪嫌疑人组成的犯罪团伙。
△专案组周密部署
(二)秘密调查,掌握犯罪证据
专案组通过秘密工作,获得了大量有效证据,为后续的案件侦办提供了有力抓手。
△部分账本资料△大量判决书
(三)集中收网,审讯深挖
年5月4日晚,专案组进行统一收网,一举抓获程华、薛莉、陈大发、陶善琦等14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到案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抓获程华、薛莉、陈大发、陶善琦
为依法查清该犯罪团伙所有的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相关受害者积极举报!
关于公开征集程华、薛莉、陈大发、陶善琦等人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日,长兴县公安局侦办一起“套路贷”案件,该犯罪团伙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通过精心设计的“套路”诱骗或者强迫他人陷入贷款怪圈,恶意使贷款在短期内倍增,继而通过暴利讨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大肆敛财,长兴警方抓获了程华、薛莉、陈大发、陶善琦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刑事拘留。
为彻底查清该犯罪团伙所有的违法犯罪事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机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相关受害人、单位、证人积极检举、揭发,提供线索。
凡是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对举报人予以5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为该犯罪团伙成员实施窝藏、包庇犯罪行为的人员或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对举报人,长兴警方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公安机关严正敦促该案其他涉案人员认清形势,尽快主动投案自首,争取法律宽大处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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